梅政办函〔2014〕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现将《梅河口市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
梅河口市农村就业制度 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我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按照《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扩权强县改革的机遇,努力建立上下贯通、协调统一、服务优化、制度完善的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探索和实践农村就业工作新机制和新方法,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和实践农村就业发展制度,努力推动城乡就业统筹协调和有机联动,进而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连通市、乡镇(街)、村三级农村就业工作机构,完善各项就业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劳动力密集乡镇、村建立标准化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劳务经济组织,培育一支劳务经纪人队伍。
(二)制定乡镇(街)、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2014年全年实现转移农村劳动力11万人以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95%以上;非农业就业比重超过65%,城镇化率超过61%。制定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具有农业特色的产业布局,增强依附农业的特色产业就业吸纳能力。
(三)合理规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途径,拓宽就业渠道,以增收致富为目的,鼓励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大对返乡创业基地建设力度,实现农民工劳务性收入均增长30%以上,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以上。
(四)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的培训工作,在乡镇(街)突出以阳光培训和科技惠农培训,各乡镇(街)、村要有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素质。
(五)建立城乡均等就业机制,给予均等城乡招聘、创业扶持、消除零就业家庭等政策扶持。在有条件的乡镇(街)要创建高质量就业村(社区)。
(六)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制,实现养老、医疗、就业、救助等方面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建立农村就业服务新体系
以农村改革试点工作为有利契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乡镇(街)、村(社区)三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在人员配备、工作经费、服务制度等方面建立农村就业服务长效机制。
1. 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平台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企业用工招聘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完善24个乡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及行政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平台建设,派驻工作人员驻点办公。重点在劳动力密集乡镇(街)、村建立人力资源市场。通过三级平台的建立,实现服务向下延伸和全面覆盖。(职责部门: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各乡镇<街>)
2. 建立就业服务队伍。各乡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工作人员2人以上,每个行政村聘任一名专(兼)职劳动保障服务员,负责劳务信息的传递和转移就业工作。制定劳动保障服务员管理办法,对村级劳动保障服务员实行动态管理,将工作人员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城乡统筹就业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提升乡镇(街)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职责部门:人社局、各乡镇<街>)
3. 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为更好的服务全市广大群众,在人力资源市场、梅河口人力资源网等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发布用工信息,同时宣传农村就业惠民政策。开通梅河口市劳动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台,并在年底前开展相关工作。(职责部门:人社局)
4. 强化资源数据管理。对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及岗位需求、技能培训需求进行实名制普查,充分了解农民工就业的方向,并实现实名制动态化管理。将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全部录入微机软件,建立市、乡镇(街)、村三级资源信息共享的新模式。(职责部门:人社局、各乡镇<街>)
(二)积极构筑农村就业新局面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制定梅河口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扶持农民创业,努力构筑农民创业就业新格局。
1.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普查工作。利用303个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员对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充分了解农村劳动力的从业结构、从业特点,合理引导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职责部门:人社局、各乡镇<街>)
2. 定期举办大型城乡现场招聘会。每年举办十次企业用工招聘会,免费为进城务工和返乡农民工提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职责部门:人社局、广播电视台、各乡镇<街>)
3.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力量。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按照乡镇(街)、村富余劳动力总数量来下达农村劳动力预计转移就业计划数,实现全年按计划转移就业。
省内转移就业,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人员的服务与管理,依托现有资源,加大境内就业中介力度,使其成为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务输出一条龙服务模式,努力打造境内就业的一个新亮点。省外转移就业发挥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协会的作用,继续加大组织输出力度,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域外输出。选择在上海、大连、天津等地建立劳动力输出窗口,实现供给信息和需求信息的快速互通和双向交流。境外转移就业积极开拓境外劳务输出范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品牌包装,以劳务品牌占领市场。在稳定我市日本输出品牌的基础上,向韩国、以色列、澳大利亚等国延伸。(职责部门:人社局、各乡镇<街>)
(三)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渠道
1.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加快农村产业发展,以土地流转作为突破口,鼓励土地向种植和农机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集中,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促进农民离开土地进城务工,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职责部门:人社局、国土资源局)
2.以特色产业创业带动就业。制定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围绕农业“十个板块体系”(绿优水稻、畜禽养殖、棚膜蔬菜、食用菌、中草药材、花卉苗木、人参种植、种源产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大力推进集中连片开发,鼓励和扶持深层次农业和经济型农业发展,建设特色农业基地。(职责部门:市委农办、农业局、畜牧局)
3.培育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加强域外劳务输出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建立梅河口市劳务经纪组织,培育一支劳务经纪人队伍,确保劳务输出的稳定。(职责部门:人社局、各乡镇<街>)
4.鼓励和政策扶持返乡创业。按照全市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统一部署。在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突出对返乡创业农民工、进城创业农民的扶持与发展,在税费减免、土地供应、场地补贴、创业服务、园区建设等各个方面,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职责部门:人社局、发改局、地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
5.加大项目开发和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和完善经济合作组织、兴资办企、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和农村收入,有效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均衡发展。(职责部门:财政局、发改局、市委农办、人社局、农业局)
(四)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农民创业促就业新局面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统筹引导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面向农村劳动者,广泛开展各类培训,大力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体能型就业向技能型就业转变。
1. 制定培训规划,发展培训。重点对全市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员进行农村就业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培训,同时对农民工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培训后鼓励他们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责部门: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街>)
2. 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培训。加强对农村劳动力技能的素质培训,注重部门联合,广泛开展针对农民就业与创业的职业培训,积极推行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大培训建立稳定就业新格局。(职责部门:党校、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市科协、团市委、总工会、妇联)
3. 落实职业培训优惠政策,提高培训效果。认真贯彻落实好就业专项资金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扶持政策,通过实施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形式,鼓励和推动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培训各项优惠政策,提高培训效果。(职责部门: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
(五)努力完善农村居民就业新保障
1. 规范用工管理,维护农民就业合法权益。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长效机制,保护农民工就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体系、法律法规体系、管理服务体系、三方协调机制和目标责任体系,切实改善农民工劳动环境。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职责部门:人社局、广播电视台)
2. 建立村级活动广场,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在“三室一厅一广场”格局的基础上,增设特色功能室,建立村级统一的文化广场,安装设计文化墙、村部指示路牌,促进新农村场所建设和发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建立农村老人互助家园、留守儿童乐园、爱心中转站、学习活动中心等功能室。(职责部门:市委农办、各乡镇<街>)
3. 突破城乡就业统筹,优化农民进城创业就业环境。按照相关政策,制定有效措施,努力解决户口迁移、子女教育、住房建设、土地流转、土地确权、宅基地管理等方面制约城镇化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推进城乡人员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的融合与对接,充分体现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的公平与合理,逐步消除城乡创业扶持差距,努力改善农民进城创业就业环境,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职责部门: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农业局、公安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
四、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实施阶段(2014年6月—11月)。依据《吉林省劳务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梅河口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相关部署会议,认真落实试点方案内容,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总结阶段(2014年12月)。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梅河口市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考核。将梅河口市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城乡统筹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各乡镇(街)、相关部门要将试点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考核监督。
(三)保障经费。各乡镇(街)、相关部门在保证其他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下,资金重点向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倾斜,促进试点工作有效开展,保证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四)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安排专人从事试点工作经验总结和典型宣传工作,及时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推动试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附件:梅河口市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梅河口市农村就业制度
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怀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徐天芝 市人社局局长
于艳玲 市财政局局长
汤培成 市发改局局长
关学义 市教育局局长
蔡春阳 市公安局局长
孙 刚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涛 市建设局局长、房产总公司总经理
徐彦彬 市农业局局长
刘铁民 市卫生局局长
武 学 市畜牧局局长
任金绪 市地税局局长
刘国君 市工商局局长
梁清祥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曲东升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王凤岐 市委农办副主任
王文学 市科学技术协会会长
王陈雷 团市委书记
段启发 市总工会副主席
姜雪梅 市妇联主席
各乡镇(街)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
主 任:邢 旭 市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薛 博、段 勇、董相山、冯惠暄、庄 重
电 话:430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