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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我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总结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1-27

  • 吉人才字[2012]6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才中心: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印明电[2009]16号)精神,我省于2009年全面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目前全省已有26074名毕业生在 1376个见习基地、19619个岗位上实现了见习。见习期满后,见习生留用率达50%以上。见习工作受到了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在社会上引发了良好反响,成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效手段之一。根据《关于开展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总结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313号)要求,为认真总结我省三年来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情况,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管理,建立我省就业见习的长效机制,提出要求如下:

    一、认真总结见习工作的实施情况

    各地要认真总结三年来本地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和“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基本情况,全面、真实地反映各地在制定完善见习和“一村一名大学生”政策、加强组织管理、开展宣传和服务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

    二、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各地要在做好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情况表(见附件),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

    三、总结材料提交时间

    以上材料请于725日前提交省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处。

     

    人事代理处联系人   张跃栋、朱睿

    联系电话:0431-8561117685611189

    附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情况表

     

     

                       

     

                         0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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