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才字[2010]1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才中心:
自2009年我省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统计、就业见习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工作以来(以下简称三项工作),各地区涌现出一批在三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学习、弘扬他们的敬业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在三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推荐评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长春地区10名、吉林地区6名、四平地区4名、辽源地区4名、通化地区4名、白山地区4名、白城地区4名、松原地区4名、延边地区5名、长白山管委会2名,共计47名。
二、具体要求:
(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上报。请各地区把好质量关,把确实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的先进个人推荐上来。
(二)推荐范围为县以上三项工作工作人员。
(三)推荐材料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先进事迹材料在500字左右。推荐材料务于
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